法律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1、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审核批准企业重组、股份制改造方案,审核批准国有独资公司章程;

  2、依法定程序决定其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分立、合并、破产、解散、增减资本、发行公司债券;

  3、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派出股东代表、董事,参加国有控股的公司、国有参股的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

  4、决定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股权转让;

  5、批准所出资企业投资设立的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

  6、组织协调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兼并破产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安置等工作;

  7、拟订所出资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

  8、对所出资企业中具备条件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进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