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权力的法律规制,6
强化对董事长的监督与制衡机制。缺乏对董事长有效的监督机制,是董事长权力变形运作的重要原因。目前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监督机制有外派监事会制度、党组织纪检监督、经济审计监督以及职工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但由于前述授权方式的非规范性和公司内部权力配置的不对称性,使来自外部的监督主体不能获得企业内部的有效信息;而企业内置的监督机构和主体则因权力与地位远低于董事长、董事会而难以发挥作用,因此,法律创设的多元、多级监督机制无法起到矫治董事长权力变形运作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徐念沙著。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分析,2003年4月
2、肖海军等。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的权源结构与运行。现代法学,2004年第2期
3、聂德宗著。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立法模式及其发展趋势。法学评论,2000年第6期
4、刘纪鹏,黄烨丽著。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该怎么建。经济日报,2004年8月22日第9版
5、黄锋著。国有独资公司法律制度研究,2003年3月1日
6、王保树,崔勤之著。中国公司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