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证机构可以采用哪些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

  (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

  (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

  (三)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四)通过现场勘验核实;

  (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