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申请应当向哪一个公证处提出?
我国当前在公证机构设置上,遵循以下规则:直辖市、县(自治县)、市设立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市辖区也可设立公证处。各公证处有相应的区域管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申请人在选择公证处时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2)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退
我国当前在公证机构设置上,遵循以下规则:直辖市、县(自治县)、市设立公证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市辖区也可设立公证处。各公证处有相应的区域管辖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申请人在选择公证处时须遵循以下原则:
(1)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2)涉及财产转移的公证事务由申请人户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