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办理公证的方式都有哪些

  1、申请与受理。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审查。公证审查是指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的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所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公证审查是公证活动中最重要的阶段,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3、出具公证书。出具公证书,简称“出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审查的结果,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制作、出具、送达公证书的活动。

  1、办理现场监督类公证的特别规定。公证机构办理招标投标、拍卖、开奖等现场监督类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通过事前审查、现场监督,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现场宣读公证证词,并在宣读后7日内将公证书发送当事人。该公证书自宣读公证证词之日起生效。

  2、办理遗嘱公证的特别规定。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应当由2人共同办理。承办公证员应当全程亲自办理。特殊情况下只能由1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请1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