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可以办理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都可以办理公证。法律行为包括订立合同、招标、拍卖、开奖、收养、赠与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包括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件、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职称、身份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包括法人营业执照、董事会决议、专利注册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公司章程、各种表格、记录、纪要、文件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等。
公证机关的公证业务范围还包括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力、办理提存、保管财物、保全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