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办婚前财产公证

  咨询:近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来电询问,几年前他从外地来江门做生意,现在有了些积蓄,准备在年底与同是从外地来江门打工的女友结婚,他想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但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答复:记者为此走访了江门市公证处。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和个人财产主的审查都比较困难,所以外地人在江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还比较少,江门市公证处一般也不受理外地人的婚前财产公证,但如果申请人坚持要办理,公证处还是会受理。

  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当事人首先要准备户口簿等个人身份证明以及与约定内容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双方已拟定好的协议书(主要内容包括:财产名称、数量、价值及使用)等前往江门市公证处。随后,提出公证申请的双方要接受公证人员的询问,并在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之后,在婚前财产公证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办理程序全部完结。

  该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反映,目前有些人对婚前财产公证的认识存在误区,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必须在婚前办理,婚后就不能办了,其实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不受登记与否的限制。这位工作人员还解释说,尽管婚姻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借婚姻索取财物或骗取钱财的现象也并不少见,另外,夫妻双方在对婚前财产的使用、分配上常会发生一些纠纷,而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有效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工作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