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自愿放弃房产继承权要公证吗,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应当提交什么材料?

  自愿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

  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放弃房产继承权公证不可以异地办理。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