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提交哪些证据

  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需提交下列证据:

  1、身份证明

  原、被告双方的身份证明,如果借款发生在被告婚姻存续期间还需提供被告婚姻登记材料以及借款人夫或妻户籍证明。

  2、债权证明

  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等。如债务人业已偿还部分欠款需要提供还款证据。

  3、利息方面

  如利息未进行书面约定,需提债务人支付利息的证据从而推算出利率等。

  4、担保或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民间借贷的管辖法院有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和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需要注意的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