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美海关取消对暖水虾反倾销税的额外担保要求

  美海关和边境保护署在《联邦纪事》上发布公告,取消了反倾销税涵盖范围内暖水虾产品进口的额外担保要求。美自2005年2月1日开始对中国、印度等六国的暖水虾发布反倾销税令。美海关在征收反倾销税时开始适用“强化持续担保要求”,对进口商征收除了反倾销税保证金和海关担保外的额外担保,金额为该进口商之前12个月进口涉案产品金额乘以反倾销税率。此举为涉案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增加了额外负担,中国企业亦受到很大影响。中方曾就此问题多次与美方交涉。印度和泰国先后于2006年4月和6月将美国海关的这一做法提交WTO争端解决机制。WTO上诉机构于2008年7月16日做出裁定,判定美国在个案中额外担保做法违反了反倾销协议,美海关被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