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过错推定和过错责任的区别

  第一,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偿的请求,需就行为人具有过错提出证明。

  民法典中,一般侵权待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受害人应承担过错的举证责任。而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行为人若不能提出合理的抗辩事由的存在以证明其没有过错则将被推定有过错。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中外学者曾提出了多种根据,诸如损害的原因出自因害人所能控制的危险范围内,而受害人不能控制损害的原因,故处于无证据状态,损害事件的确定性已以表明行为人是有过错的;由行为人举证更有利于督促行为人预防损害的发生,等等。举证责任倒置正是过错推定的重要特点。

  第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妥为不同程度以确定行为人的不同责任。

  第三,过错责任严格区分了加害了的过错与混合过错的情况,要求在混合过错中适用比较过失规则。

  尤其应该看到,从达到的目的来看,过错推定责任与一般过错责任也有所区别。由于过错推定是从保护受害人利益考虑而产生的,在很大程度上对加害人强了严格责任,所以,过错推定责任的主要目的是对受害人提供救济。过错推定的发展使过错责任的职能从教育、预防的作用向赔偿作用倾斜,但是,过借推定责任仍然是基于过错的责任,因此仍保留了过错责任的教育和预防的职能。

  根据上文的表述,我们清楚的知道了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的区别在哪些方面。实践中,具体的侵权情况不同,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也就不同。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朔州律师。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的情况下,如果加害人不能证明损害的发生自己无过错,那么就从损害事实的本身推定被告在致人损害的行为中有过错,并为此承担赔偿责任。

  (一)过错责任原则

  (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三)过错推定责任与过错责任区别

  1、举证责任的分配

  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

  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民法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民诉的举证责任倒置,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2、过错的轻重对损害责任承担的影响

  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

  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3、受害人的过错对损害责任承担的影响

  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根据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