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产权人是指在法律上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房屋产权人拥有房屋一切权利,同时还包含房屋地契的权利。房屋产权人可以依法对房屋进行出让、赠与等相关处置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老人去世后房产不过户不继承是可以的。
不继承的房屋的坏处:
(一)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
遇到拆迁的时候,还需办理过户手续。
(二)不能买卖
继承人只有继承房产并且办理变更登记以后,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才可以买卖。
《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民法典规定,房屋权属可以约定,但约定后要办理权属登记,如果不办理权益登记的,权属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