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委托办理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证过户委托办理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等;
5、公证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房产证过户需要的费用有: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8、登记费和工本费,70.00元。
9、土地变更费:按土地使用面积0.5元/平方米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