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过世房产如何过户
配偶过世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配偶去世后房产过户一般是没有期限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继承采取的是遗赠继承方式的,则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尽管过户没有时间限制,但是未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该房屋仅享有使用权,继承人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人。未办理过户的情况下,如果想把房子卖掉,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以下四种:
1、法定继承
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2、遗嘱继承
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3、遗赠
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4、遗赠扶养协议
即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指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