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屋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赠与房屋需要按照下列步骤办理手续:
1、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赠与的房屋能否随意撤销,需要看该房屋是否过户。如果该房产还没有过户,除了带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如果该房产已经过户,一般是不能撤销的,只有存在下列法定情况下才可以撤销: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