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买安置房可以公证吗,拆迁安置房的优势
在我国买安置房是可以公证的。安置房买卖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了安置房,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且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但是,进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拆迁安置房有如下优势:
1、是现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优越,小区配套较完善;
2、户型适中,以小两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为主,即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占绝大多数,而且大部分为多层建筑
3、政府统建的房屋质量较为稳定;
4、安置房依托地理优势和小区配套优势,升值比率与经济增长周期吻合,升幅较快
更重要的是,这些安置房如果没有产权,价格普遍会比市价低。当然,还有一个客观原因,安置房的业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安置协议立遗嘱可以公证。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遗嘱人可以依照自身的意思表示,对所立的遗嘱进行公证,公证之后的遗嘱称为公证遗嘱。所以,安置协议立遗嘱可以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三条规定,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