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审核
办理程序:
改制企业报送企业改制方案,有关处室提出审核意见,由劳动工资处汇总复函。
送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1、关于审核企业改制方案的请示;
2、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3、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
时限:
7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
申报材料应真实,需提供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本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申报单位有权监督和向处、厅领导、监察机构投诉。
办理程序:
改制企业报送企业改制方案,有关处室提出审核意见,由劳动工资处汇总复函。
送审时应提供的材料:
1、关于审核企业改制方案的请示;
2、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3、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
时限:
7个工作日内办结。
责任:
申报材料应真实,需提供原件审核,并留存复印件。本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材料齐全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否则,申报单位有权监督和向处、厅领导、监察机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