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孤残对象,撑起“法律保护伞”
昨天,市社会福利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普法讲座。该院法律顾问于会黎律师用三个典型案例传递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除了智障患者、聋哑人和盲人可以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其他残疾人违法犯罪跟普通人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3岁的武李龙是一名盲人,在一家按摩院做按摩师,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我没有跟老板签订劳动合同,万一他无故开除我或扣罚我的工资,我该怎么维权呢?”
律师解答,《劳动法》规定,无论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都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用工方未与劳动者签合同,反而要赔偿双倍工资并支付相应的保险。
武李龙又问:如果护理员不慎伤害到护理对象,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两者之间是服务和被服务、类似于抚养的关系,一旦造成被护理一方的人身伤害,护理员就可能犯了故意伤害罪或过失伤害罪。”律师说。
市社会福利院院长杨精学表示,残疾人是弱势群体,更需要普及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既要守法也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