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完善企业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二、结合企业合同履行的实际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加强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通过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普及知识需要培训,更新知识更需要培训,持续不断的培训学习,是开发员工智能和技能的基本途径,能进一步加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正确认识,稳定其对自身工作的情感,从而能巩固原先良好的思维定式,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
制度的建立和相关人员娴术的业务技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条件,此是“硬件”。不失时机地从不同层面,通过不同的形式抓好合同相关人员的思想教育,促使规章制度的全面落实则是企业需要不断开发的“软件”范畴。实在而适时的思想教育对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顺利地履行合同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在合同履行监督的过程中,往往会有不同的思想偏差以不同的形式表露出来。其一,对法规、制度不完全清楚,但又不去或不愿意去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发了,制度订了,有的人就是不看不学不贯彻,理由无非是时间紧、工作忙,一旦出了差错他们便顺理成章地推说对某规定不知道、不了解,显然,以此作为托词是底气不足的。岗位是与责任并存的,不按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怎么能上这个岗干这份差呢?至于有的人从一开始就心存混水摸鱼的念头,出了问题,那将是亡羊补牢,为时晚矣。因此,对合同相关人员除取得上岗的资质证书外,不失时机地思想教育是不可忽缺的。其二,对有关规定和要求心中有数,可就是不严格执行。他们把自己或部门的利益放在企业利益之上,主观上对监督管理有抵触情绪,对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要求不置可否,工作中往往我行我素,循陈规,走老路,如果被指出有做得不妥或不够的地方,就认为是跟他过不去,这是道德和责任意识低下的表现,其结果是容易脱离监督网,扰乱经营秩序,破坏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其三,工作中责任心不强,对不合规定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怕得罪人,认为反正问题不在我,何必多操那份心。有的对自己该认真把关的却草率行事,不认真审查、核实,盲目附和,认为有那么多人签字把关,不会出什么问题,即使有了什么差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事,思想上对监督工作认识不足,其结果易导致齐抓共管齐不管,使监督工作名存实亡。以上思想偏差的产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是相当有害的,归根结底是少数人缺乏对企业的情感和主人翁精神,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合同履行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他们而言,企业的发展前途和命运并没那么重要,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是否得到充分的保证和保护,只把企业当成衣食父母,不愿对企业承担责任,只知向企业索取,不谈为企业奉献。这就要求企业在抓合同监督管理的同时必须认真抓好思想教育,以充分发挥思想保障和精神动力的作用。只有真正实现思想教育与生产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对难点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和时事教育,多样化、多渠道地弘扬企业精神,才能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他们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企业合同履行监督网络健康有序地运作,让合同责任追究率降至最低最低。采集者退散
合同履行的监督工作就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而防范是重点。将监督的“关口前移”,使问题被提前发现并化解,这样,既杜绝或减少了企业可能出现的利益损害,保护了可能犯罪或犯错的企业员工,也免除了发生问题后严格追究、严肃处理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处置成本,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利。合同履行监督管理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需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需要企业对员工人性化的关怀与爱护。但更主要的是,需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人员自觉地依法履行合同,自觉地执行规章制度,任何环节都要做到行为端正,心怀坦荡,这样才能取信于上下,仰不愧天,俯不愧地,让企业放心,自己放心,家庭放心,这是大家所共同追求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