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酝酿出台

  响应“光盘行动”的号召,人们在外出就餐时将剩菜打包已渐成风气,但相应的打包服务却不够规范,打包所使用的餐具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一套名为《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的行业标准已经在酝酿当中。近日,这一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已出现在中国商业联合会、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官网上面,据称有望在今年12月份正式出台。

  对打包服务规定细致入微

  根据这份《餐饮服务企业打包服务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显示,这一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归口。

  按照该标准的规定,“打包”是指由餐饮服务企业服务人员将食品装入符合卫生要求的合格容器,供顾客带离餐厅消费的服务行为,包括剩余食物打包以及外送食物打包。

  对于打包食物的容器,该标准规定一次性塑料餐具材质应符合GB18006.1的要求,一次性纸餐盒、纸杯和纸碗应分别符合GB/T27589、GB/T27590和GB/T27591所规定的要求。食品包装用塑料应符合GB/T28118的标准要求,受到污染的容器不应使用。同时,包装餐具生产企业应标注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并在明显位置注明“食品用”,同时还要符合国家物资可回收的相关要求。此外,打包所使用的容器应便于携带,并适应不同种类打包食品的要求,如盛放汤汁食品的容器应能防止外渗和洒漏。

  在打包容器使用方面的规定也非常细致,对于不同的食品要求使用不同的容器,比如热菜与凉菜类应用密闭、不洒漏、耐热的塑料或纸制餐盒打包,盛放主食或面点要用不漏油的纸制餐盒或纸制包装袋,汤羹类则要用密闭、不洒漏的圆形打包餐盒盛放。

  在打包容器的采购方面,该标准规定所采购的打包容器应符合相关安全卫生的规定,并要在采购时索取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及购货凭证,建立台账。

  对于打包服务的过程,这一标准也有清晰的要求。

  比如,餐企服务人员对于有剩余食品的顾客应主动征询意见,按照顾客意愿进行打包。在打包时应当着顾客的面进行,根据需要打包食品的品种及数量选择适合盛装的容器。

  打包结束时,服务人员宜在打包盒显着位置张贴打包食品食用要求的提示标签,并向顾客提示打包食品的食用要求,比如提示消费者打包食品应在冰箱或阴凉处存放,不宜久存等。同时服务人员还应当收集顾客对打包服务的反馈意见,及时完善打包服务。

  打包的服务费用应包含在餐饮服务过程的费用中,应明示各种打包餐具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供顾客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