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关注公众责任险

  不久前笔者在基层调研时发现,一家酒店不经意间接受了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上门服务,投保了酒店公众保险分散。常常是保险业务员不知跑了多少路,进了多少店,费了多少口舌与心血,收来的钱却比不过一辆高档汽车的保费,因而有的保险人望而却步,不愿问津。但眼下的实际情况是,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作为服务业的各类商场、酒店、歌舞厅、健身房、展览馆、网吧等越来越活跃。加之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需求的增长,给这些商家、娱乐场所带来了滚滚财源,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值得关注的是,越是公众聚集的地方,越容易突发猝不及防的意外事故,这已为许多触目惊心的事例所证实。更何况事后当事人与商家之间会因经济赔偿纠纷闹得不可开交,有时一起事故就能让商家陷入绝境,消费者也蒙受损失,还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

  事实上,这种万一发生的意外风险想绝对避免是不可能的,应该将其列入可预料的经营风险加以防范,参加公众责任保险恰恰就是化解风险的重要手段之一。在保险公司方面,应下大力量宣传普及公众责任保险,上门服务,及时赔付,消除后忧;作为商业经营者,更需强化保险意识,加大对防范风险的支出,用投保转移风险的办法预防可能出现的危险。这样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责,对社会的稳定同样能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