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获赔20倍干洗费
德城区刘女士花7.5元干洗了一件价值600元的衣服,因为衣服串色投诉到德城区消费者协会。经调解,该干洗店赔偿刘女士20倍干洗费150元。
10月26日,德城区刘女士将价值600元的某品牌女装送至天衢路某干洗店干洗,当时干洗店规定的价格是干洗一件7.50元。几天后,刘女士取衣服时发现自己的衣服串色了,在白色的衣服的边缘、衣兜的边缘都染上了灰褐色,便当场要求干洗店赔偿自己一件新的。干洗店认为刘女士的衣服的色牢度不达标,属于质量问题,不是他们的责任,不予赔偿。双方争执不下,刘女士便来到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干洗店忽视了该衣服上的洗涤标识,按照常规的洗涤办法进行了洗涤。据此,消协工作人员认为,衣服串色主要是由干洗店洗涤方法不恰当造成的,应该承担责任。依据《山东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处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按该衣物洗涤费的10-20倍金额赔偿,衣服折旧计算后,干洗店最终赔偿刘女士150元钱,双方对此表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