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让打假从“职业”变为“下意识”

  近日,有媒体称,一个在超市工作6年却被迫离职的男子,频繁在超市购买过期的包装食品,然后向超市提出十倍赔偿。短短两个月便有约50次的索赔经历,其中80%都从超市方成功拿到了不同额度的赔偿,共赚得万元以上。而他并不介意别人称呼自己为“职业打假”。

  打假成了一条生财之道,貌似很滑稽,实际上却有着很深刻的社会背景。这名男子奇高的索赔成果,很不客气地撕开了一些商家并不健康的诚信经营体系。而在这种被抓了现行的伪诚信面前,消费者显然更愿意为带着利益追求的打假而鼓掌。这种“让消费者叫好,商家叫苦”的监督可谓“一箭三雕”:打击了商家带着侥幸心理的违法行为,间接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实现了个人的利益追求。

  其实,在职业打假者风光的背后,展示的是一些商家的诚信缺失。这名男子打假索赔成功率高达80%的因素之一,便是他曾经是一名超市的员工,对超市进货等渠道可谓了如指掌。于是,他能够很准确地击中商家造假的要害,逼迫商家在铁证面前不得不花钱“消灾”。这种来自内部的反戈,以打击力更强、目标更准确,而成为商家作假时的“当头一棒”。这种带有精确制导色彩的打击,一方面有利于商家认清“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道理,另一方面也在警示商家明白一个道理:只有守卫诚信,树立食品安全意识,才是生存之本。

  职业打假者所肩负的监督效应,应该引起行业监管部门的重视,尤其是如何将这种带着赢利色彩的打假行为,引导成协助官方管理商家的另一股监督力量,更应成为监管体系调整的方向之一。因为,如果每个民众在发现商场有过期食品时,都不以不买作为消极对策,而是主动出击来寻求索赔。这既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表现,更是对商家一些无德行为的明确警告,而这种无时不在的索赔和警告,或许才是无德行为无处躲避的天敌。

  打假走到职业的步骤,预示着消费者对于权益保护的认知越来越全面。多种监督形式的共存,不但有利于提升相关部门在打假方面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全面性,同时也会使职业打假这种来自民间的监督贴上官方标签而走上正轨。因为,这种民间的打假行为比官方的监管更主动,随时随地都能发生作用,是官方监管的良好补充。

  当然,要实现一个规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氛围,不能只靠职业打假者在获取利益后捎带的监管效应。如何让职业打假从对个体利益的追求,上升到全面打假这个公众利益的层面,或许才是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的主题。这也就是说,只有让职业打假从个别人的逐利变成一种公众的下意识行为,才能真正促进整个社会诚信价值体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