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劳动仲裁是否应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地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劳动合同履行地和单位所在地的定义应理解为: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地,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所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产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实际工作地点,可就近选择劳动争议仲裁委,便利于劳动者维权同时又节省维权成本。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个人交社保和公司交社保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点:

  (一)参保类型不同:公司交社保一般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简称五险。个人参加社保的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部分地区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二)缴费比例不同:单位缴纳社保的部分包括,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由单位独自缴纳的: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而个人缴纳社保的部分是全部由本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三)地方限制不同:单位缴纳社保不分本地或者外地,只要全日制上班均可以缴纳。个人缴纳社保须为本地人,外地只能参加职工社保。

  (四)缴费基数不同: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为职工的上年度平均工资。而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固定为高、中、低三档,供个人选择。

  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讨回。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