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买卖办法」
发文单位:台湾当局
文号:(九三)证柜上字第37057号
发布日期:2004-12-10
执行日期:2005-3-1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十日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九三)证柜上字第37057号公告修正发布第7条条文;并自九十四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中华民国九十三年十二月六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一字第0930154595号函准予备查
第7条不动产投资信托受益证券上柜后,其每日市价升降幅度,准用上柜股票之有关规定办理,但业务规则第五十五条第四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