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三年前的预付款,现在还能退回吗?

  广告上称“预交一百元,到店购买指定型号的五金电器,可享受五折优惠”,如果你交了这钱,还领了赠品,却一直没去商场购买,三年过去了,当初交的预付款还能要回吗?

  近日,市区胡老伯向蒲鞋市工商所投诉称,三年前,自己按五金城某电器经营户的广告所说“预交一百元,到店购买指定型号的五金电器,可享受五折优惠”,交了一百元订金,但现在陈老伯觉得自己没有买新电器的必要,就想去店里退钱,却遭店家拒绝。

  蒲鞋市工商所相关人士认为,胡老伯支付的款项并非定金,而是预先交付的货款,是附条件享受优惠的条件之一,胡老伯可以放弃该优惠,将预付款拿回。

  对于胡老伯之前获得该店赠送的工具箱,上述人士认为,是否是免费赠送的,现在已无法查清,商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具体的营销条件,违反诚信义务,现在胡老伯已无法提供该工具箱。

  经调解,店方同意向胡老伯退还70元,工具箱由胡老伯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