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应慎重选择律师代理民事案件,_消费维权
消费者王女士在肯德基用餐时,服务员不小心将一杯热饮打翻,洒在了消费者的腿上,致腿上出现红印,双方发生纠纷,协商未果。消费者便投诉到海淀区消协,陪同前来的还有一名“律师”。经海淀区消协调解,消费者同意消协调解方案,接受人民币4000元的赔偿。但此“律师”却提出要8000元的赔偿。由于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悬殊较大,海淀区消协建议双方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最终法院判决赔偿消费者2000元。
此案例中,陪同前来的“律师”在此问题上起了负面作用,未对消费者提供积极帮助。经查明,此“律师”为社会闲杂人员。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受自身条件及时间、空间和行为能力不足的限制不可能事必躬亲,需要代理人。而有些人就打着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幌子以营利为出发点进行恶意代理,致使老百姓利益受到损害。代理是一种法律关系,代理人要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行为,不能滥用代理权,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由此,海淀区消协提示消费者,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当谨慎选择代理人,运用正当途径,依据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