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特许经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1、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2、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点,从事经营活动。

  二、特许经营需要具备的条件

  1、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2、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3、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4、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三、特许经营的信息披露注意事项

  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1、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2、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3、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4、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5、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6、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7、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8、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9、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10、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11、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12、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