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的影响

  业主不收房对开发商的影响体现在下列方面:

  1、开发商要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这一段时间的损毁、灭失的风险。

  对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2、对贷款,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我们的借款合同中,开发商要承担办理产权证,并将办好的产权证直接交给银行的义务。如果不收房,产权证自然也就无法办理。在产权证没有交付银行之前,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这就意味着,在不收房期间,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可以选择起诉开发商(当然,也可以选择起诉我们)。直到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所以,在不收房期间,开发商是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不收房,就会产生逾期交房的事实。虽然是谁的原因导致了逾期交房还无定论,但业主因此而取得了起诉权。

  开发商五证齐全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些开发商在对外销售商品房时,五证并不齐全,但由于价格较低,很多购房者都会忽视查看五证。要知道没有五证,即使你买了房也无法办理房产证,所以签合同时一定要看五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