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电池“鼓包”被拒修工商:属于三包范围
■维权案例
今年10月8日,消费者黄先生向工商12315申诉称,8月18日,其在商场购买一部手机,手机使用五十天左右电池鼓包。
黄先生事后找到手机售后维修部门,售后人员提示黄先生电池不在三包范围内,对于售后人员的解释,黄先生不理解。
■工商说法
根据《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中规定,电池、耳机等附件均属于三包范围。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目前,市场上的部分手机售后点,在遇到消费者提出维修或者退换货要求时,以外壳磨损无法享受三包、电池不在三包范围、充电器不保证质量等各种借口欺骗消费者,以拒绝提供售后服务。
■处理结果
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块新电池,消费者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