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咋成了慢递
生活节奏加快和新型消费方式的不断涌现,人们越来越多地跟快递打交道,其监管体制急需完善
前不久,一位朋友在网上订了一套化妆品,通过网上银行支付货款后,由快递公司负责当天送货。结果,货品过了3天才到。更糟糕的是,签收之后才发现,包裹内竟然是保健品。几经交涉,快递公司认为自己无过错。货品错误是因为接到的货品就是保健品,而那位朋友又拿不出在网上订货的书面凭证,且已经签收,只能自认倒霉。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新型消费方式的不断出现,人们越来越多地跟快递打交道。无论是寄递物品、信件,还是网上购物、电话购物,最后一个环节都是快递服务,而这个环节也最容易引起纠纷、出现问题,比如送货不及时、货品与订单不符、货品损坏、丢失等等。笔者就曾经因为快递公司递送机票延时而耽误了行程,不仅没能按时参加会议,还带来酒店预订费被扣等一系列后续麻烦。最后只拿到快递费双倍即20元的赔偿。
尽管7月12日《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已经出台并实行,明确了由邮政部门监管快递企业及相关的处罚规定,10月份起快递合同示范文本也开始征求意见,但是快递服务纠纷并没有明显减少。据北京、上海等地消协的统计,快递服务纠纷投诉仍在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所暴露的深层次问题值得思考。
目前,快递业进入门槛较低,市场竞争激烈,不少快递企业都是微利经营,服务质量难有保证。以同城快递一件货品收取10元为例,其投递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通讯费等,常常超过顾客支付的递送费,盈利确实有困难,不合规经营的情况便屡屡出现,不少企业尤其是规模较小的企业拼凑或者转手业务给其他公司等,于是常常出现不能按时送货甚至货品丢失的情况。由于服务质量差,顾客又不愿意多支付费用,形成恶性循环。
同时,有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尚不到位,服务缺失。比如,消费者在寄递物品之前,想在监管部门的网站上查一查哪些快递企业有过被处罚的记录,避免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却找不到这样的信息。如果监管部门能用公告企业信用红黑榜的形式,荡浊扬清,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不仅可以提升监管效能,也极大地方便了百姓。
再有,应该尽快完善监管体制。目前,邮政部门作为监管方,本身还承担着信函、公文等递送业务的法定职能。监管与被监管存在利益和竞争关系,能否中立地、超脱地、具有公信力地执法,很难说清楚。
当然,消费者也要增强识别风险的意识,慎选快递公司。比如选择在市场上口碑比较好的公司,一些重要的书稿、凭据、法律文件等保留复印件,签收之前一定要先验货等,做好自我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