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视购物购到“山寨品”

  因父亲患有关节炎,市民史女士一直很关注这一方面的保健品。日前,她在外地某卫视上看到了“同仁圣方骨康膜”的电视广告,广告宣称“3天有效、无效退款”、“300年老店,香港同仁堂监制”,史女士随即拨打电话,订购了944元的产品。不过,她的父亲使用了一段时间后,疼痛并没有减轻。史女士拨打售后电话希望按广告承诺进行退款,却屡遭敷衍和拒绝。

  史女士回忆,订购时一帆风顺,退货却困难重重,售后电话总是无人听。有一次终于有人接听,对方听明情况后表示,史女士父亲还没有使用完三个疗程,所以看不出效果,现在不能退货。直到现在,她的退货申请还是无人理睬,售后电话依然很难接通,对方宣称“再联系”也没有下文。

  根据史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拨打了该产品的相关电话。订购电话十分畅通,但售后电话和快递上代理发货的上海某商务咨询公司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记者又致电北京同仁堂集团,对方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产品,所谓的“香港同仁堂”与北京同仁堂毫无关系。

  记者又试图查询位于郑州的生产厂家电话,但在其所谓官方网站上只有广告标语和订购方式,没有其他信息。

  购买该产品后大呼上当的消费者并不少。有人还指出,该产品的国药准字号在国家药监网上查不到相关信息,作假可能很大。

  异地平台购物维权不易

  上海诺盛律师事务所顾惠民律师介绍,“同仁堂”是老字号知名品牌,如果想注册一个“XX同仁堂”来混淆消费者,内地城市的工商部门是不会批准的。但是,有些不法企业将名牌商标或知名企业字号拿到香港注册,再以企业名义委托、授权内地企业生产,并在产品包装上突出知名商标和企业字号,误导消费者购买,这样的案例有很多。顾惠民律师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已在2008年出台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纠纷案的司法解释,认定这样的曲线傍牌行为是“不正当竞争”。

  另一方面,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数据,电视购物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2010年全年共受理了相关投诉3416件。今年至今,电视购物方面的投诉也已经超过千件。其中,虚假广告、售后电话难打通、订货容易退货难等现象都比较普遍。

  消保委投诉科负责人同时表示,与一般卖场一样,电视节目作为购物平台有审查把关之责。但是,史女士这种情况比较特殊,购物平台和生产厂家都在外地,由于被诉方不在上海,消保委无法对此事进行调解。市消保委保健办负责人也透露,除了一些已经建立联动机制的长三角城市,其他地区本地消保委难以干预,消费者在异地购物平台维权不易。

  记者还从工商部门了解到,受管辖权所限,上海工商也无法对外地电视购物节目售假、“傍名牌”等行为进行查处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