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乙方(债权受让人):**咨询公司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前,债务人某某公司拖欠甲方款共计元未还(相关债权凭证附后)。

  二)现甲方将以上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

  三)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2、乙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四)违约责任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其他规定

  1、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及补充,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

  2、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力。

  甲方(公章)**信息技术公司乙方(公章)**咨询公司

  地址:地址:

  授权代表: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第79条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何种债权禁止让与,所以,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是指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中关于债权禁止让与的规定。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