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最高法:禁止自带酒水等属“霸王条款”

  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餐馆会禁止客人自带酒水、进包间要有最低消费,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餐饮行业中的这些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其内容无效。“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就是餐饮经营者利用他的优势地位,强加于消费者身上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

  当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时,既可以向消协、工商部门投诉维权,也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认定这些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