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安徽查饮料,七种不合格

  近日,安徽省质监局通报饮料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在全省范围内抽取饮料样品117组,经检验,合格110组,合格率为94%。其中,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生产的7种饮料产品,因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茶多酚含量不达标等原因,被列入“质量黑榜”。

  通报显示,安徽香飘飘食品有限公司8月1日生产的75毫升装“福约禧”牌果皮爆果冰(柑桔味)、天长市新阳光食品有限公司7月16日生产的2升装“情之润”牌鲜橙汁(果味饮料)、天长市甘露泉纯净水厂7月16日生产的2升装柑橘粒和鲜橙汁、安庆市佳美饮料有限公司8月15日生产的2.5升装“先志”牌果粒橙饮料、安徽亚斯特饮品有限公司8月10日生产的2升装“亚斯特”牌橙汁饮料,食品添加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超标;润贝(中国)饮料食品有限公司5月20日生产的500毫升装“张博士”牌零卡冰红茶,茶多酚含量不达标。

  质监专家指出,作为护色剂、稳定剂,乙二胺四乙酸二钠能抑制饮料中金属催化氧化变质,保持饮料风味不变,是一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但饮用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含量超标的饮料,会刺激人体黏膜和上呼吸道,进而损害人体健康;茶多酚是形成茶色香味的主要成分之一,具有解毒和抗辐射作用,茶多酚含量不达标,其保健功能会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