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汽车消费维权难

  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但是随之而来的商家不诚信行为引发的汽车消费纠纷愈演愈烈,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非常突出。汽车产品和一般的消费产品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汽车在法律上定义为“高速危险工具”,开车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高度危险作业的过程,它不仅对司机本人,对周边的汽车、周边的群众都构成一种潜在的危险。所以汽车产品的质量比一般消费品的质量问题更严重。汽车消费者维权难已经是目前维权中的老大难问题,从下面案例可以看到汽车消费维权难的问题。

  案例回顾

  红山区消费者王某于2009年购买一辆轿车,使用后不久出现车体锈蚀,到2013年3月份,轿车的底边、后轮中上部分和轿车的前挡风下都有明显的锈蚀。王某找该品牌车售后服务,提出车体质量有问题应该更换车体的维权要求,但遭到经营者的拒绝,理由是轿车车体锈蚀不在免费维修范围之内。本打算认倒霉的王某,忽然有一天在网上看到其它地区的这款车,出现的车体腐蚀问题已经被生产厂方免费更换车体,原因是这款车的这一批次在生产喷漆时出现问题,销售后不久质量问题逐渐显现出来。于是,王某再次找售后服务部门交涉,要求更换轿车整体车身被拒绝后,于2013年8月份投诉至赤峰市消费者协会。经消协调解,该车的经营者为王某更换整体车体。

  案列点评

  该案是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因在投诉的阶段轿车的三包还没有出台,因此消费者的维权主张往往得不到商家的支持。再有一点,汽车使用者和生产者以及销售商是极不对称的,开车的司机可能有几千万,但是真正懂汽车的极少,这种极不对称也造成消费者在诉讼中处在一个极为弱势的地位。目前我们的汽车消费环境和消费市场很不理想,买完以后遇到了产品质量问题大多很难解决。

  维权难点

  一是汽车维修价格过高。据赤峰市消协调查了解,在消费者关于汽车消费的投诉和咨询中,感叹最多的是“买车容易养车难。”4S店与汽车快修服务店报价相差一倍以上,但消费者为了索赔权只有选择在4S店,有些部件的更换由4S店定,消费者因不懂维修所以会花高额的冤枉钱。

  二是售后服务缺乏诚信,大部分消费者是首次购车,缺乏有关汽车使用、维修、保养知识,当车辆出现质量问题去4S店时,个别4S店不但不及时解决问题,而且习惯采取拖延的手段或是推诿将责任转移给汽车生产厂商,以此来逃避本该承担的责任。此外车辆出现故障后都是由4S店维修人员或汽车厂商的鉴定机构说了算,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消费者很难认可检测数据或鉴定结论。

  消费警示

  选购车辆时应仔细了解汽车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对具体车辆的配置情况与售后服务承诺,最好找个懂得汽车消费常识的朋友一起去购车,不要轻信代理人或销售人员的口头介绍与承诺,并将可能存在争议的事项,及时在购车合同中提出。

  选购时要考虑车辆返修率、在本地有否设立售后服务点、配件和服务的价格等使用成本因素。以交付“定金”的形式购买车辆时,要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交车时限、交车地点等。确定好要购买的车辆后,应询问清楚能否当场拿到汽车合格证,如果当时拿不到合格证,而对方又没有协议承诺则应谨慎购买。

  提车前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相符。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四是在使用车辆前,要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车辆在“三包”期内,请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五是要保管好发票和说明书等相关材料,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时间或里程范围到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并要求维修站在车辆保修卡上做好详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