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北京公积金转移到外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缴存人转入单位为缴存人办理缴存登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

  2、缴存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转入单位签章确认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送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

  3、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及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有效凭证复印件及《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联系函》一并发送至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资料进行审核,无误后,根据缴存人委托,将转移资金转账或汇至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办结单》及银行转账或汇款票据复印件。

  5、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转入的资金记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并告知缴存人。

  职工向转入地中心提出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5、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审核受理。转入地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信息传递。转入地中心受理职工申请后,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上传至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传递到转出地中心。以上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