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范围有哪些以及条件?
代位继承的范围有:
1、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条件有:
1、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2、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4、代位继承人的代位权基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权而成立,如果被代位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就不能成立。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有: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
2、继承的内容不同。
3、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律对代位继承的发生原因、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及其应继份等均有直接的规定。由于遗嘱是以遗嘱人死亡作为生效要件的,因此,如果享有遗嘱继承权的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嘱即丧失法律效力,因此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不发生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