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废止
近日,海口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闭幕,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据了解,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施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作出重大修改,并同时废止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关于拆迁主体、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补偿等主要内容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均有抵触。此外,《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关于行政强制拆迁的规定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也不一致。因此,海口市政府提请审议废止《海口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