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出台“八个严禁”,力促土地征收阳光进行

  为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廉洁征收土地,预防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发生,新区土地征收管理中心制定了“八个严禁”工作纪律,要求工作人员以身作则,严格遵守。

  一是严禁领导干部向工作人员说人情、打招呼;

  二是严禁向被征收单位和农户提出无理要求;

  三是严禁篡改、随意增加土地、房屋丈量面积,乱开口子;

  四是严禁接受被征收企业、单位、农户的任何礼品、礼金、宴请;

  五是严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巧立明目,套取补偿资金;

  六是严禁参与非法买卖土地;

  七是严禁欺上瞒下,刁难群众;

  八是严禁传播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的信息和谣言。

  对在土地及附着物征收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及上述“八个严禁”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提请上级纪检和组织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