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冻结期可以发营业执照么?
一、拆迁冻结期可以发营业执照么?
一般项目在颁发项目拆迁许可证书的时候,当地的国土部门会发公告,并会通知各单位包括工商部门,停止办理一切手续等等。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潜入该房产所在户口。
因为在拆迁规划区,有营业执照的是要给与经营损失补偿的,所以各地区在拆迁冻结期就会发公告停止注册营业执照,以防恶意骗取高额补偿。
二、如何避免在冻结期购买拆迁房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购买拆迁房该如何避开冻结期:
1、确认回迁房房屋的身份,详细调查回迁房的具体拆迁期限,具体了解回迁人跟开发商之间的拆迁协议,确认房屋拆迁后可就地回迁;
2、最好在房屋拆迁冻结之前办完全部过户手续,房票子房完成使用权更名,产权房完成产权过户更名;对于产权房而言,如果确认房屋即将“冻结”,可先签订一个协议,并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对于房票子房,除签订一个协议外,还需要产权单位出具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通过公证交付相应定金,事后等产权证更名过户后再补交剩余房款。
3、及时和开发商签订(重新签订)拆迁协议,保留好房屋评估单和产权(使用权)证注销证明的原件等资料,如遇拆迁冻结产权(使用权)证无法办理更名,需同原房主和开发商三方再行拟订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买卖双方必须同时到场才能领取房屋调配单。
三、房屋拆迁基本程序
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1、调查核实。
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逐户走访。
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对所有的被拆迁人逐户走访,全面进行宣传接触,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愿望。
3、编制拆迁计划。
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以及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规定,及时编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确定拆迁时间、拆迁步骤和拆迁形式。
4、申请拆迁。
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5、发出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6、签订协议。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协议应明确补偿办法和数额、安置面积和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时限以及违约责任等。协议经双方同意,可送拆迁主管机关备案和公证机关公证。
7、实施拆迁。
被拆迁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