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房屋拆迁问题上应有大局意识

  8月6日,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赵家坝被拆迁户袁方金,在拆迁现场跌落后死亡。当地政府称,死者系“突然昏倒并跌落至1米左右高的坎下”,“经抢救无效死亡”。但家属对此说法提出了质疑,多名家属到县政府烧花圈讨说法,与政府人员发生冲突,5人被抓。(新华网)

  此次拆迁事件中,四川省芦山县芦阳镇金花社区袁方金的死因各说不一,老人在拆迁现场丧命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从相关报道来看,因为修建芦山县沿江路工程,赵家坝段的23户居民已全部同意征收房屋,并领取了征收补偿款,包括袁方金家。袁方金在拆迁过程中跌落高坎不增幸身亡,家属认为当事人的死亡与拆迁现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法有关,后到县政府烧花圈讨说法,结果5人被抓。

  各类拆迁房屋的事件屡见报端,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拆迁涉及最主要问题是金钱利益,不排除一些拆迁户提出不合实际的“漫天要价”行为,因久久不能拆迁,使一些项目的无法顺利推进,严重阻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带。

  笔者认为,对房屋进行拆迁,是当地政府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需要,各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在面对久谈不拆的现象,应严格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与拆迁对象面对面进行沟通、协商,实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迁;作为拆迁户要有舍小家顾大家的大局意识,应理解并支持政府的决策,主动参与到当地建设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