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避孕套”反而影响性功能?
为提高夫妻生活质量,姚先生购买了印有“防早泄”疗效的“杰士邦超凡持久”避孕套。姚先生使用后发现,自己的性能力明显下降,屡屡早泄,甚至完全不举,并因此引发夫妻矛盾。姚先生昨天将经销该产品的深圳中联大药房有限公司(下称“中联大药房”)和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下称“武汉杰士邦”)告上法庭,向两被告索赔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及其他损失。罗湖法院已受理此案。
原告:“防早泄”避孕套致性功能障碍
原告姚先生诉称,他为提高夫妻生活质量,预防早泄,受被告宣传误导,于2010年1月22日在深圳中联大药房连锁药店购买了“杰士邦超凡持久”避孕套两只装2盒,单价18.3元,合计36.6元。
姚先生称,“杰士邦超凡持久”避孕套系具有进口医疗器械许可证号的合法产品,避孕套外包装上印有“防早泄”疗效的宣传内容。
姚先生称,其初步使用涉案产品后,感觉性生活时间有少许延长。但在一周内使用3只后,生殖器出现轻微炎症。原告以为系性生活时间过长导致,即停止使用。约一周后,炎症不治而愈。但原告却发现,自己性能力明显下降,屡屡早泄。再次使用涉案产品,不但没有效果,甚至完全不举。
2010年4月9日,姚先生到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早泄,勃起不坚。但治疗后无明显好转。姚先生称,夫妻因此引发严重矛盾,险致感情破裂。
原告指厂商虚假宣传
姚先生诉称,其在郑州出差时,发现某大药房销售的“杰士邦超感柔”安全套和涉案产品的医疗器械进口注册证号完全一致,但并未介绍防早泄作用。姚先生遂上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得到以下结果:涉案产品商标为杰士邦、JISSBON,标示“尽展男士风采——超凡持久”,该产品由杰士邦国际公司授权,生产商为LSRUBBER SDN。BHD。(马来西亚),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为国药管械(进)字2002第2670922号。
姚先生认为,经查询,涉案产品经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功能仅为避孕,并没有治疗早泄的作用,更没有获得“超凡持久”的功效认证。因此,两被告作为涉案产品的代理商与经销商,对未经批准的功效进行夸大、虚假宣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向两被告索赔百万元
姚先生认为,两被告为谋求暴利,置消费者安全于不顾,故意将未经临床验证其使用安全性的涉案加药器械投入市场,故意对涉案产品进行虚假功效宣传,恶意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消费者遭受到财产与人身损害。依照《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两被告作为侵害人,应赔偿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于是,姚先生以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纠纷为由,将两被告起诉到罗湖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中联大药房退还购物货款36.6元,并且增加一倍的赔偿36.6元。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100万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200元及误工费、交通费2000元等。
“武汉杰士邦”:未收到起诉信息
昨天下午,记者就姚先生反映的问题采访了“武汉杰士邦”和中联大药房。中联大药房集团前台小姐表示,自己不了解此事,她将向有关部门咨询,并在20分钟内回复。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不仅没有接到其回复,再致电过去,电话也无人接听。
“武汉杰士邦”法务部的夏经理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武汉杰士邦”还没有收到姚先生起诉的信息和法院的通知,也没有收到姚先生的投诉。夏经理认为,姚先生提起诉讼,这是他的权利,“武汉杰士邦”尊重消费者的权利。接到法院的通知后,“武汉杰士邦”会积极应诉。夏经理同时认为,如果因使用“预防早泄”避孕套后没有达到“防早泄”效果,就像吃了感冒药没有治好感冒一样。难道感冒患者因此就去起诉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