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传票邮寄到家里了可是家里没人怎么办

  传票邮寄到家里了,如果家里没人,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邮件会退回法院。

  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还可以留置送达。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一)当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时,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积极应诉。因为不管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没有签收传票,将不利于之后的诉讼。

  (二)签收传票后,当事人第一时间应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

  (三)从法院处获得你参与诉讼的相关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等。

  (四)了解了基本情况之后,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或者说对方胜诉的可能性大不大。

  (五)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六)在举证期限内,搜集并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传召证人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立案后,要有向被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的时间、给予被告答辩的时间,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后开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通常在一个月内开庭。具体还要看个案及法院的排期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