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履行七大治安责任,只收租不尽责要受罚
3月12日,媒体从兰州市公安局召开的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截止到2015年2月底,兰州市流动人口累计登记1516957人,累计登记出租房屋126547户,去年流动人口登记数同比增长124.9%,出租房屋登记数同比增长37.6%。警方同时强调:出租房主在出租房屋的同时应当履行自己的治安责任,对于只收租而不尽义务、责任的房东,警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给予其治安处罚。
房东要履行七大治安责任
据市公安局户政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出租房主应当履行的治安责任包括: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流动人口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并办理居住证;对承租人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警方同时强调:租赁房屋住宿的流动人口,必须按管理规定,在3日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户口登记;承租人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转借他人的,应当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备案。
两年450户出租房主被处罚
据统计,2013年以来,兰州警方对不按规定到派出所登记备案,履行治安防范义务的450户出租房主进行了处罚。
2015年2月14日,团结新村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兰砖瓦窑某号对外将办事处的房屋出租盈利,并向派出所日常管理调查登记工作人员宣称没有对外出租房屋。其承租人涉嫌一起刑事案件被倒查发现某公司驻兰办事处宋某的出租行为,派出所于2月16日对该房屋负责人宋某(某公司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014年1月1日,巨某将兰州市七里河区安西路某号101室承租给凡某开棋牌室。2014年12月21日19时许,七里河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中队工作人员在安西路某号101室凡岗开的棋牌室当场查获胥某、胡某、胡某、黎某、吴某以“斗牛”方式赌博,并查获从中抽头获利的凡某等3人并刑事拘留。民警对出租房屋房主巨某进行询问,巨某明知承租人凡某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随后,警方对出租房屋房主巨某给予罚款200元的当场处罚。
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治安处罚力度
兰州市公安局户政处负责人表示,今后,他们还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治安处罚力度,从3月15日开始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流动人口法律法规集中宣传专项行动,有效促进房主和承租人自主到公安派出所申报登记意识,加大出租房屋集中登记清理整顿,有效治理藏匿于出租房屋内的违法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