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夜查酒驾,两司机弃车而去
司机被查后弃车而去
昨日20时30分左右,省会苑东街中山路口,一辆价值过百万的德国豪车在通过路口时,试图调头逆行而去。两名正在执勤的交警马上走过去,请司机配合进行酒精测试。车内男子下车后满嘴酒气,却称自己没喝酒也没开车。交警检查车内,确定车内只有该男子一人,但下车人拒绝进行酒精测试,随后丢下车钥匙弃车而去。
无独有偶,仅仅过了半小时,还是这个路口,一辆面包车司机在接受测试时,吹出了77(超过20为酒后驾驶)的数值。司机承认喝了酒,却趁交警不备丢下汽车离开了,连车内的乘车人都不顾了。
记者获悉,在一小时的检查中,这个路口共查获4名酒后驾车的司机,而弃车的司机就有2名。
弃车者难逃处罚
是不是弃车而走,交警就没有办法处置了呢?
记者采访了执勤交警获悉,根据法律规定,有明显酒气但尚未出示驾驶人证件并接受酒精测试而弃车逃走的司机,交警可扣留机动车并对驾驶人进行传唤调查。证据充足的,认定为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处以治安处罚,如有其他违法行为,一并处罚。
已被查验并扣留证件,接受呼吸测试后仍弃车逃走的司机,交警可扣留机动车,按测试结果进行调查。逃跑人15日内前往接受处理的,认定酒后驾驶和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处以治安处罚合并处罚。
未在15日内接受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书面传唤后处理。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