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校园保安需持证上岗
9月24日,媒体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由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聘用、培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对于新招录保安人员须经过保安培训机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申领保安员证,持证上岗。所有在岗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每年要集中1周时间在保安培训机构进行轮训。
对于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的招聘,今后将分为从保安公司聘用保安人员和自行招录保安人员两种形式。招录保安人员将以县为单位统一进行招聘,培训合格后,交由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管理、考核和评比。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要为保安人员配备所需的防身装备。保安人员上岗应着保安人员服装,佩戴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服装以县为单位自行联系,在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购买,使用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的保安服务标志式样。
《通知》表示,保安人员玩忽职守的,由中小学、幼儿园予以训诫;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予以辞退,并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