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环境日的规定,将联合国大会确定的世界环境日写入本法,规定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为进一步提高公民环保意识,新法增加了“公民应当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的规定。

  新法还强调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营造环境保护的良好风气,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