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在全国率先单独表决争议性条款
广东立法史又添一笔浓墨。广东省人大昨日首次对重要条款进行单独表决,成为全国第一个为有争议的条款或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立法的地方人大。
单独表决有8人弃权
表决器的黄灯闪烁,随后定格,它传送的数字在大屏幕闪动变化。“赞成54人,弃权8人。赞成人数已超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半数,通过!”昨日下午,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6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按下表决键,对《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九条进行单独表决。
这是广东人大首次对重要条款进行单独表决,也创全国之先。所谓“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即对草案表决稿中的重要条款先行表决,再就整个草案进行表决。立法实践表明,法规草案的形成和各方面过程中,关注点往往集中在若干关键问题上,分歧也往往围绕这些问题产生。重要条款单独表决有利于解决立法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等问题,提高立法效率。
将跨区审理环境污染案件
首尝单独表决甜头的,是《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第十九条规定:“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环境资源案件管辖制度,设立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审理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案件。”
为什么单挑它出来表决?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规处处长李如章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条规定,能够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并对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都有促进意义。
环境资源案件离不开生态问题。生态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水、空气等环境因素具有流动性,一旦出现环境污染,往往就是跨行政区划污染。目前,我国的环境监管、资源利用均以行政区划为界限,行政权力的配置往往与生态系统的统一性相冲突,导致跨行政区划的污染问题很难得到有效解决。最高法去年7月公布的相关意见,鼓励建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广东省制定的这条规定,可以为受困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环境诉讼,提供实质性松绑。
表决若未通过或删除规定
如果该条款单独表决没通过呢?按照相关规定,要么删除,要么暂不付表决,交由法制委员会进一步审议。省人大法制委就该《条例》向省人大常委会作说明时提出,由于该条款与其余条文之间不存在衔接关系,如未通过,建议删除该条款后,常委会全体会议继续对修订草案表决稿进行表决。该条款昨日以54张赞成票通过表决。随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除创设跨行政区划环境资源审判机构的亮点外,《条例》还大幅度提高了对环境违法的行政罚款额度。针对6种具体情形将按日加罚,上不封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