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新《环境保护法》重拳出击,强力捍卫碧水蓝天

  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到底严在哪儿?那么新法有什么新亮点、新规定呢?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与过去的环保法律法规相比,增加了许多新理念、新制度、新举措,对各级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排污单位都规定了许多新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其中,严管重罚,加大对非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是最大的变化之一。

  安阳市环保局副局长董某某:“一是按日计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整改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查封扣押,也是新环保法治理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安阳市环保局副局长董某某:“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新环保法的相关规定还包括,未批先建直接处罚,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相关处罚还包括对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其中包括以下情形。

  安阳市环保局副局长董某某:“第一点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方法,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新《环境保护法》的颁布与实施体现了国家强力治污的决心,董某某局长表示安阳环保部门将主动学法、认真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切实承担社会责任,提高环保执法水平,保护碧水蓝天,建设美丽安阳。